2007年11月4日

21路電車。



「馬的,你太小看女人了。」 




胖子吐出這句話後灌了一口啤酒,溢出的酒花四處飛濺,甚至灑到我的皮鞋上。他接著將杯子狠狠地往桌上一放,碰的一聲整個酒吧都往我們這裡看來,突然幾秒鐘的沈默。他卻自顧自地扯著嗓門又說了一遍,



「馬的,你•太•小•看•女•人•了,真的。」



我低著頭,沒有搭理他。右手按在吧台上,食指輕敲著桌面,和著「First of May」的旋律。為什麼熱鬧時分的酒吧會放這樣抒情的曲子,我也不清楚,只記得在某個部份我亂了節拍,為了掩蓋這錯失,於是停下來伸手又要了一杯啤酒。那個部份的歌詞應該是:



And I recall the moment of them all.
The day I kissed your cheek and you were gone.




「女人是會自己調整的。」



胖子咕嘟咕嘟地將酒灌下肚,我轉頭看著他,想像著胃裡裝滿金黃色液體的情景,什麼都沒有,就只有金黃色液體在翻騰,邊想像著,我的胃卻也開始劇烈地翻騰起來。






* * *





來到荷蘭已經好些日子。許多事情都沒有改變,一如我破爛的英文對話,以及躲避人群的習慣。雖然短短一個月內已獨自走訪許多國家,但也不禁開始懷疑,究竟對我而言,旅行的意義是什麼?究竟是為了什麼,我要這樣發瘋似地旅行呢?我覺得快樂嗎?我覺得開心嗎?






* * *




「通通去死吧!」



那天胖子一貫地幾杯黃湯下肚,便開始振臂怨天尤人起來。我沒有細聽,只是剛巧坐在他旁邊想著自己的事。



「嘿,你說那些人是不是應該都去死?」



忽地他撞了我的手肘,一副徵求我同意的眼神。



「除非他們有很好的理由,否則每個人終究會死的。」



他張開嘴愣了幾秒鐘,拍拍我的肩膀,



「有意思!你這人有意思!」



從那天開始我們便偶爾會在這間學校附近的酒吧碰頭。他自己說是一家建設公司的小開,上大學時因為開Benz住豪宅包養正妹而聲名大噪。在同一個時間裡,我還在指南山上穿短褲騎著摩托車晃盪。他好像常常為了公司裡的事不開心,我多半只是聽他抱怨,然後敷衍地應個三兩聲。



有錢人也是有煩惱的,想到這裡我就稍稍安慰一些。






* * *





漸漸地漸漸地,我開始對感覺失去感覺,對麻木開始麻木。我感覺身體裡,有部份慢慢在硬化、在死去。






* * *




胖子埋頭扒著薯條,把它們都堆在盤子的一旁。



「這是幹嘛?」



「我不喜歡蕃茄醬,忘了跟老闆說。」



我向老闆點了一杯啤酒。



「嘿,你倒是很少說你的事。」胖子舔了舔手指。



「和你同年次的,不知道在幹什麼的中年宅男。」



啤酒很快地上桌了。胖子笨拙地用刀叉吃起肋排,邊吃邊含糊地說,



「雖然不是很明白,但相當具體喏。」






* * *





我對所謂的快樂,已經能很清楚地分辨,究竟有沒有到達內心深處去。這種分毫不差的冷酷不免帶來困擾,在某些場合仍必須要符合地球上的人際才行。只是照這邏輯推演,卡謬「異鄉人」裡的主角估計也是外星系來的吧。






* * *




「Network是屁!」



胖子看著我一副不可置信的樣子,「你今天有點反常。」



「我才不相信MBA一定要social、一定要network這件事!屁!人與人相處是不是真心難道分不出來嗎?人際關係一定要這樣教條式地搞嗎?屁!」



胖子低頭喝著酒,我們的角色今天好像對調過來。



「我相信低調也有其價值!」我大聲呼喝著我的總結。



「就跟你說叫他們都去死嘛,」胖子呵呵地笑了起來,「老闆,他喝多了,再給他一杯。」





* * *




昨天夜裡無法成眠,大概是中午喝了酒睡太多的結果。窗外的街燈燈光灑進屋內,我盯著牆上,昏黃的光線與黑色的陰影交錯閃動,就像野台戲的布幕一般,一齣齣過往的劇情上演。由於是星期五晚間,窗外車輛往來相當頻繁,我乾脆起身將所有寫過的文章又看過了一遍,有些回憶像針刺一般糾結心頭。





* * *



「你會不會彈鋼琴?」



我搖搖頭,「幹嘛?」



「沒,想學。」



我瞧了瞧他渾圓短肥的手指,便不作聲。



「你沒有想學的樂器嗎?」



「如果真要說的話,」我頓了一下,「大概是古箏吧。」



我們兩個低頭不作聲,吧台只有老闆忙著清洗杯子和收銀機的聲響。



「你有一陣沒來了。」



「嗯。前女友要結婚了。」



胖子轉頭似乎不可置信,「Not again?!Second last man?!」



我看著天花板扳著手指,「幾年前的那個也是分開的一年內就結婚了。」



胖子舉起酒杯,跳下高腳椅轉身向酒吧裡的其他人高聲喊道,


「有沒人要跟他交往的?」胖子指了指我,



「和他交往過的下一任男友就會是你的真命天子喔!」



酒吧裡一陣哄堂大笑,許多人傳來促狹的眼神。我怡然自得地笑著,和大家一起舉杯一飲而盡,回頭後啐了一聲,



「馬的。」





* * *



我住在學生公寓二樓,三角形的陽台可以看到不遠處山丘上的電車終站。向晚時分,陽光順著山坡鋪在大廈和林間,電車靜默地迴旋在此,一切如此單純規律地美好。



我相信當你說愛我的時候,是真的,只是那個時刻不會再回來了;我們流的眼淚,是真的,只是蒸發後就沒人記得了;在一起的愉快時光,是真的,但無所謂了。



天氣很冷,不想在室外多待。我走進房間,望著牆上Vincent van Gogh 的「Wheat field with crowds」,怔怔地流下淚來。僅以今晚第五罐啤酒,和我殘餘的聲息,祝福妳,天長地久。



只怕我多餘的溫柔,妳也不要了。


9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很有孤寂味道的一篇文章
也許過去就是要抛下了才能夠回溯
那就是過去的意義也說不定
(呃..我在說啥)

匿名 提到...

沒關係...
舊的不去...新的不來...
下個女人會更好...

倒是你啤酒會不會喝太多了點...
在歐洲...連中年女性也都是個個啤酒肚...怪可怕的...

Simon 提到...

Dear anne,

我好像有點懂你的意思。


Dear sky,

也不是這麼說,相遇就是有意義。
確實酒類在這裡很便宜。

匿名 提到...

我的內心時常也很孤單
在香港比在德國時猶有過之
但是你比我幸福的地方
在於你能把它寫出來
我在這個無法安靜休息的城市
是完全沒有想像空間的

Simon 提到...

Dear 睡美人,

也是,我確實應該慶幸這起碼的幸福。

泡泡 提到...

寫得很像小說呢~呵呵

匿名 提到...

想學古箏的話我可以介紹~ XD

Ruby 提到...

喜歡你的筆觸

Simon 提到...

Thanks, 泡泡, quinny and ru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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